5月1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意见》指出,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
当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情况通报环节介绍了《实施意见》并回答了记者们提出的问题。
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发言人坦言,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如何补齐农村地区充电设施不足?将通过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
在建设环节
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在运营环节
重点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利用地方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对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放宽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在维护环节
重点是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返乡期间充电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地段做好预研预判和服务保障。
发言人强调,要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文件落实,推动有关方面结合实际促进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政策链接戳→《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对于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政策持续发力。5月17日至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山东调研。在调研中他强调,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命脉所在。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统筹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李强来到金宝汽车城,走进销售门店,了解新能源汽车销售以及下乡情况。他强调,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要优化支持购买使用政策,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新一轮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新能源充电桩行业发展利好,充电基础设施多元化购买支持新政策,释放极强信号。新能源充电行业将迎来新机遇,抢抓政策风口,把握创业良机!鼎为智能,品质服务,硬核实力!